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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二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法院判决/调解办理。

  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院,除非万不得已。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但对于双方户口远在外省(市)、而在本地工作生活的当事人来说,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更为方便省时。所需费用仅为 正常律师费用的50%,所需时间也根据法院情况1-3天。另外,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或婚姻缔结地在国外,而欲在国内离婚的当事人,法院解决无疑是唯一的途径。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一般来讲,协议离婚是最省时、最经济的离婚方式。但协议离婚须有以下五个前提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五)、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以上几点,如果有任何一点不符合,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

 

  

   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上海市自2022年9月1日-11月30日,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将正式实行全市通办。7个试点区分别是:浦东、黄浦、徐汇、静安、普陀、闵行、松江。

      

    

 当事人双方是内地居民,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在试点期间既可以在户籍地的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也可以在浦东、黄浦、徐汇、静安、普陀、闵行、松江这7个试点区中的任意一个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也可以自主选择在浦东、黄浦、徐汇、静安、普陀、闵行、松江这7个试点区中的任意一个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

 

   考虑到全市通办尚处于试点阶段,补领婚姻登记证,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补办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事项暂不实行全市通办,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施。

      本市婚姻登记以预约为主,市民可于8月31日起在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随申办市民云APP等渠道搜索“婚姻登记预约”,选择浦东、黄浦、徐汇、静安、普陀、闵行、松江任一试点区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跨区办理的预约。试点区每日接待情况不同,市民可拨打各试点区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编号

单位

电话

1

黄浦

63777913

2

徐汇

64325543

3

静安

53550041

4

普陀

62455667

5

闵行

54530884

6

浦东

浦东南路登记点

58828056(结婚)

58829805(离婚)

惠南登记点

68018414(结婚)

68018279(离婚)

7

松江

57828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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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Q
全市通办试点从什么时候开始?

全市通办的试点时间是2022年9月1日-11月30日


 

Q
全市通办试点是办理所有婚姻登记业务吗?

不是的。目前,全市通办主要试点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事项暂不实行全市通办,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施。


 

Q
全市通办试点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双方是内地居民,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试点期间既可以在户籍地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也可以前往浦东、黄浦、徐汇、静安、普陀、闵行、松江这7个试点区中的任意一个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也可以自主选择上述试点区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


 

Q
办理前是否需要网上预约?

本市婚姻登记以预约为主,请于8月31日起在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随申办市民云APP、等渠道搜索“婚姻登记预约”,选择一处试点区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预约办理。试点区每日接待情况不同,市民可拨打各试点区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Q
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不方便网上预约,可以现场办吗?

考虑到有些市民不方便网上预约的实际情况,各区的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实际情况,设有绿色通道,市民可拨打各区电话进行咨询。


 

Q
办理婚姻登记时要注意哪些防疫要求?

按照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目前,市民进入婚姻登记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72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保持安全距离,有序进入大厅。后续会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动态调整防控措施,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同时,遇婚姻登记高峰日、突发情况等,为保障市民健康和场所安全,婚姻登记机关会采取现场人员限流、分流等防控措施,希望市民理解,积极配合。


 

Q
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结婚登记:(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离婚申请:(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3)结婚证。

离婚登记(发证):(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5)受理回执单;(6)男女双方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Q
在试点区办理离婚申请后,户籍在本市内迁移,是否影响后续领取离婚证?

全市通办试点后,户籍在本市内迁移不影响后续领取离婚证。但需注意,领证仍需在第一次提出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男女双方户籍均迁移出本市的,需要到新的户籍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Q
如果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离婚申请,遇受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因不可抗力因素暂停办理婚姻登记该怎么办?

根据民政部《关于疫情期间离婚登记办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精神,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婚姻登记机关暂停婚姻登记业务办理,导致当事人无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申请发给离婚证的,适用办理期间中止。中止情形消除时,应及时发布婚姻登记业务恢复办理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期间继续计算。婚姻登记机关会为当事人顺延离婚登记办理期限。


 

Q
如果本市户籍居民忘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否还可以办理婚姻登记?

可以办理,根据本市“两个免于提交”相关规定,凡是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Q
如何与试点区和非试点区婚姻登记机关联系?

上海市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一览表

(橙色字体为全市通办试点区)


 

编号

单位

地址

接待电话

1

黄浦

江西中路250号

63777913

2

徐汇

南宁路99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3楼

64325543

3

静安

秣陵路50号1-2楼

53550041

4

长宁

金钟路631弄2号楼一楼

62705589

5

普陀

曹杨路510号(近白玉路)

62455667

6

虹口

巴林路76号

55127328

7

杨浦

济宁路252号

25017777

8

闵行

新镇路1766号

54530884

9

浦东

浦东南路登记点:浦东南路2240号3楼

惠南登记点:西门大街58号

浦东南路登记点

58828056(结婚)

58829805(离婚)

惠南登记点

68018414(结婚)

68018279(离婚)

10

嘉定

澄浏中路2560号

59528242、59528667

11

宝山

樟岭路2号南楼(近盘古路)

56699902

12

松江

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4楼

57828156

13

奉贤

望园南路1529弄B座三楼

57420620

14

金山

朱泾镇临源街620号

57319540

15

青浦

青安路300号

69714230(结婚)

69713671(离婚)

16

崇明

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

39611574(结婚)

59629140(离婚)

 

      上海市民政局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今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变成:首先夫妻双方要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接下来需等待三十天,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三十天内双方都没有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接下来的“第二个三十天”内,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若在此期间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经审查,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双方先就离婚的具体问题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最好先签署一个离婚协议书。

为了减少隐患,防止出现差错,最好还是请专业律师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书》为宜。否则日后易引起纠纷。

 

三、离婚协议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财产分割的内容不清楚。

一般婚姻登记机关只要看双方写上财产分割无异议、或财产已分割完毕就给双方办理手续了,其实这样简单的写隐患很大的。财产分割不明确,容易造成以后的争议,因此,必须明确才好。

 

  特别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由于《离婚协议书》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如一方反悔,拒不履行《离婚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则只能诉诸法院解决。

2、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只写上抚养费XXX元,没有另外注明有医疗费、学费,那么,抚养费就自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三部分了。如果另外注明医疗费、学费各半支付,则除了前面约定的抚养费,医疗费、学费还需要另行各半支付。

一般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因此,抚养费的约定也是协议离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建议聘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以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避免纷争!

3、孩子的探望权?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望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双方不妨在协议中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每月探望的次数不宜过多,否则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易起纠纷,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

4、协议离婚如何约定户口迁出条款

      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不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案件,而公安机关也以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也是难以办理。

    此类纠纷在离婚中时有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那么,如何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呢?我们认为,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有义务迁出方不履行迁出义务的惩罚措施。户口拒不迁出造成当事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心理的困扰和房屋转让的不便。不妨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逾期迁出户口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   元的补偿款;若产要难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对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对方应赔偿差价损失。  

    当然,若真发生此类纠纷,差价损失的举证责任在产权人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具体的损失数额,法院也是难以支持的,故如果起草协议中的这类条款就变得十分关键。因此产权人应该慎重对待离婚协议中的户口约定,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起草协议。

 

 

四、多份离婚协议,如何确定其效力?

 

离婚本身就是一项艰巨的历程,往往是在反复讨价还价过程中最后达成一致的,因此,其间可能产生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在离婚登记机关务案的协议不一定是最后一份离婚协议。故离婚后,许多当事人又心觉不平,以其中的一份协议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这样的案例有逐年增多的趋势。

首先,协议的效力首先要看协议中关于协议生效条件的约定,有些协议会约定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有些协议会约定签字即生效。其次,要看协议约定的内容是离婚,还是财产方面的约定,不同的内容适用不同的法律,因此效力也不相同。再次,如果各份协议均有效,但内容相抵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协议离婚方便快捷,但常常由于当事人法律专业知识的欠缺,实践中常常产生较多的法律问题。诉讼实践中,协议离婚后引发诉讼的问题并不少见,因此,如果当事人选择了协议离婚,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聘请律师,代为提供协议离婚咨询和起草离婚协议,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甚至诉诸法院

 

五、协议离婚的弊端有哪些?

 

实践中,由于部分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文书起草有欠妥当,操作方式设计不合理,婚是离掉了,但因离婚协议引发的纠纷却随之而来。最终,还是不得不走上法庭。因此,建议由专业律师代为起草离婚协议。

引发离婚协议纠纷诉讼的主要原因有: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不公平,事后反悔。

二、离婚协议中财产处理不具有可操作性,离婚协议难以执行。

三、离婚协议程序设计不合理,刚办完离婚了,另一方就转移掉财产,导致协议无法履行。

四、离婚协议起草的合法性欠妥,登记机关审查不严,履行过程中起争议。

五、对共同债务、债权处理不明确,离婚后冒出莫名夫妻共同债务。

六、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遗漏或隐匿的财产未分割。

七、子女抚养费约定不明,导致诉讼。

综上,虽说协议离婚,快捷高效,社会影响较小,但离婚协议非专业人员起草,实践中也常产生纠纷,最终还是闹上法庭。因此,如在经济条件允许下,很有必要聘请律师为您提供协议离婚法律服务。

 

 

 

 

 

六、上海涉外婚姻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如果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港、澳、台或外国国籍者,需要到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

涉外离婚手续相对繁琐,若协议约定不好,日后发生纠纷,诉讼起来也十分不便,因此建议涉外离婚一定要聘请专业律师处理,确保无后顾之忧。

具体地址:漕宝路82号光大会展中心E座三楼;联系电话:64325087

接待时间:每周四:下午1:304:00

(一)申办离婚证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二)申办要提交的材料:

1)上海居民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3)华侨、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当事人各提交2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离婚诉讼流程

 

 

刘仍安主任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341686683  021-6232971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至17:00)
     星期六、星期日(10:00至15:00)
     (周一至周日来访均须电话预约)
如何预约刘仍安主任律师:您只须拨打13341686683预约电话(早8:00-晚10:00)。与主任律师约好时间来律师事务所面谈,如果主任律师开庭或与当事人商谈无法接听电话,请您谅解,您可以短信留言,主任律师见信息后会和您联系。
地址:上海·静安区·武宁路19号(长寿路口)丽晶阳光大厦15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