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仍安主任律师执业30年回顾概要

 

 

值此律师制度恢复40年之际,蓦然回首,我也已经走过了30余年的律师执业历程,心中感慨万千,因忙于律师业务,鲜有时间详细回顾,故书此概要。

 

一、           承揽业务方面

 

每位律师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委托前会询问胜诉几成。我认为,一个真正对当事人负责的律师,绝不会以90%100%胜诉的字眼来承接业务,因为任何诉讼在判决之前都是有风险的。我每每遇到这样的提问,我会向当事人告知诉讼风险,从不向当事人做任何口头或书面承诺,但这绝不意味着我没有把握。其实在接受委托的瞬间,我已在心中给了当事人最重的承诺,这个承诺会转化为无形的动力,在日后的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催促我加倍努力,兑现自己心中对当事人的承诺。 坚持奉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盲目承诺,以案件结果说话”的办案原则。

在承接业务时,我也会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不是上门的全部接受委托。因为我有一个原则:我办理的案件希望能令当事人满意!如果一开始便预测到结果不理想,我会直接告诉当事人我不会承接,并劝其慎重考虑。执业20余年,不可能没有“败诉”,但值得我骄傲的是,我“败诉”的案件的当事人恰恰是最认可我工作的当事人,因为他们清楚,我的“败”也是败得合理、败得最小,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当事人的“胜”。

 

二、           办理委托事务

 

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二个案件,因此无论经验多么丰富的律师在承接一个案件后都需要认真研究案情,我的几位助手在刚开始不能相信一个执业这么多年的律师仍会对任何一个案件保有饱满的激情,也不能相信我能在最短时间内把握案件的每个细节。其实,这都归功于我在多年执业中养成的认真严谨的工作风格,通常我会花费其他律师三倍甚至更多的时间来研读卷宗、组织证据、分析策划。因此我办理的案件中,归档的卷宗内律师工作手稿是最完整和细致的,庭审前充分的准备使我在开庭审理中自信百倍、底气十足,对于各种突发情况也处理得游刃有余,有些当事人会认为是我反应快,其实我深知,这种应变能力完全是在充分研究案情的基础上展现出来的。我从不抱侥幸心理,通常会将所有可能发生的负面情况一一分析全面,做到心中有数。

 

 

三、           律师收费方面

 

我的收费原则是结合案件复杂程度,耗费的时间等等因素来综合确定的。且收费均由律师事务所开具发票。不私自收费,不以给法官送礼或交通费等名义变相收费。个别经济特别困难的当事人,我也会考虑适当减少收费。

 

刘仍安主任律师

2020年2月17日